职业标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宠物驯导师、四级宠物驯导师、三级宠物驯导师、二级宠物驯导师和一级宠物驯导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五级宠物驯导师

职业功能

一、制定评估方案

(一)评估宠物

1.能够对受训宠物的品种进行认定
2.能够对受训宠物的体形、外貌状况做出评估
3.能够对受训宠物的训前健康状况做出评估

1.市场调查问卷结构知识。
2.动物条件反射基本原理。

(二)编制评估方案

1.能够建立受训宠物认定、评估资料档案
2.能够撰写训前评估方案

二、宠物生活管理

(一)宠物喂养

1.能够清洗宠物饮食器具
2.能够对宠物饮食器具进行定期消毒
3.能够定时、定量投喂饲料

1.宠物喂养知识
2.背毛清理知识
3.宠物栏舍日常管理知识

(二)宠物栏舍管理

1.能够根据受训宠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栏管理
2.能够在栏舍饲养宠物时开窗通风
3.能够定期消毒

(三)宠物美容

1.能够定期为宠物刷理毛发
2.能够给宠物梳理毛发

 

三、宠物 训练

(一)训练用具准备

1.能够准备训导奖励食品、物品
2.能够选择训练绳

 

 

1.宠物驯导理论基础知识
2.宠物敏捷和服从的基础知识

 

(二)培养训练

 

1.能够与受训宠物建立亲和关系
2.能够培养宠物注意力
3.能够纠正宠物乱吠叫等不良行为
4.能够培养宠物完成坐、卧动作

四、驯后 管理

(一)建立档案

1.能够填写宠物主人档案表
2.能够编写宠物训练技术日志

档案基础知识

(二)后续服务

1.能够定期回访
2.能够收集分析回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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