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书
中宠宠物及用品发展服务中心:
我公司/单位(公司/单位名称)是(国有/民营/合资/独资或其他)的公司,在(_______)拥有(______)培训资格(学校/机构),依据国家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已具备:
1. 20×40平米标准草坪训练场;
2. 拥有12种标准教具,且不低于18套障碍器材的训练设备;
3. 可以容纳(不低于20只)模特犬,并可安排(不低于20人)的学员食宿;
4、师资:驯导师(技师)级以上教师: 2人;考评员:2人;
5、教室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可供 20台以上的联网电脑;
6、我单位宠物驯导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着相关宠物工作的人员均已达到“国家驯导师职业标准”要求。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领导安排鉴定时间、地点、给予我单位宠物工作人员考评。
我单位基本达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宠物行业分中心授权工作要求,希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依据“标准”对本公司/单位进行考察审定工作.
特此申请
企业/单位名称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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